本章程包括基本条款与细则,会员自愿接受并遵循,敬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总则
▪ 会员有资格根据本章程的条款尊享会员的各项权益和服务;
▪ 本酒店有权终止与本章程条款初衷不相一致的会员资格;会员卡一旦被终止后即不再享受会员的各项权益和服务;
▪ 本酒店有权在事先通知或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对条款细则、权益、服务计划等,进行增补、调整、取消或更改;
▪ 本酒店将全力确保会员享受章程内的服务,并享有章程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有效期限
▪ 会员卡每次充值金额的有效期自充值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随时充值续卡。
第三条:办卡须知
▪ 为便于与您及时联系并确保本酒店各项优惠或最新信息可以及时为阁下送达,请您在申领会员卡时详细并准确填写《摩登克斯酒店会员申请表》,如有需要,酒店经办人员会协助填写,但需阁下在客户签名处签名确认;
▪ 申请会员卡的充值款项可以现金或银行卡形式支付,银行转账需在确定款项已入酒店帐户后方可正式办理开卡业务;
▪ 本酒店在收到《摩登克斯酒店会员申请表》及充值款项后立即帮您办理开卡业务;若委托他人代办的,领卡时须出示申请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 本会员卡属于不设密码记名消费,可开多张卡赠送他人使用,同时可根据持卡人的意愿更改相关个人资料;
▪ 如有遗失,持卡人可先通过电话挂失,再凭持卡人身份证到本酒店开卡收银处办理补卡手续,并交付补卡手续费20元,补办的会员卡将沿用原卡的有效期、消费记录及累计积分。
第四条:消费须知
▪ 本酒店负责为持卡人提供会员卡的咨询、挂失和投诉反馈等服务,
服务热线:0755-61866789/4001888818,会员也可登录网站www.in-mhotels.com或酒店的公众微信号mhotel4001888818查询酒店的最新信息;
▪ 凡持卡在本酒店营业场所的一切消费行为,均视为持卡人本人行为,持卡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所有已产生的未结算消费帐务;
▪ 如您需了解所持卡的消费情况,可向本酒店索取本人所持卡最近1个月的消费清单,我们将于第二个工作日内以电邮或传真的形式予以回复;
▪ 如持卡人消费结帐时出示的是无效卡(过期卡、报失卡、或未经授权而私制会员卡),摩登克斯酒店有权当即收回,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 持卡人如有违反本章程或自办卡之日起连续12个月无消费记录的,摩登克斯酒店有权即时取消持卡人使用资格,卡内余额恕不退还;
▪ 本会员卡不与酒店内的其他优惠政策同享,每卡限8人以内使用方可享用会员优惠折扣;
▪ 会员通过刷会员卡消费方能享受会员折扣(即不可另以现金或银行卡等方式结算); ▪ 首次开卡的充值金额不允许当次全部用完,首次消费结算后卡内余额不能少于200元,否则取消会员优惠资格;如会员卡内金额不够当次消费时须先充值后结算。
第五条:资料保密及变更
▪ 摩登克斯酒店承诺对持卡人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保密;持卡人认可并承诺向摩登克斯酒店提供的一切资料合法、真实;
▪ 持卡人向摩登克斯酒店提供的资料如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酒店,否则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第六条:解释及修订
▪ 摩登克斯酒店负责制订本章程,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和修订权。
第七条:争议仲裁
▪ 如果发生争议,仲裁地为深圳,并适用于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仲裁。